海南:从2024年起实行村卫生室运营经费补助政策

2023-08-23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强化政策机制支撑保障,提出从2024年起实行村卫生室运营经费补助政策。


2025年底全省实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新一轮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规划布局和设置调整,启动村卫生室星级评定,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通过优化配置和完善功能,全省8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公有产权达到85%以上。


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改革任务,全面开展村卫生室星级评定,全省95%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公有产权达到90%以上,乡村医生养老等待遇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到2025年底,全省实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健康管理智能化设备、智能辅助诊断系统配备和远程诊疗全覆盖,一体化管理和星级评定管理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合格乡村医生全覆盖。


调整规划设置 常住人口较多的可酌情设置中心卫生室


《方案》提出调整规划设置,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村级医疗资源,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多(2500人以上)的可酌情增设分室或设置中心卫生室。原则上常住人口较少(800人以下)的行政村与相邻行政村设置联合村卫生室。


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规划设置调整后,对于业务用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且属公有产权的村卫生室,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至少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药房和公共卫生室(观察室),并做到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标准。


配齐设备药品器材,到2025年,100%的村卫生室原则上至少配备使用80种药品;村卫生室设备、器械配置普遍达到B级要求(30种以上),鼓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达到A级要求(48种以上),其中便携式除颤仪(AED)、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和健康一体机等设备应100%配备。


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配备一名合格乡村医生


《方案》提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配备一名合格乡村医生(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护士。支持水平较高的乡村医生定期到所属乡镇卫生院坐诊,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力争到2025年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占比达到60%以上。实施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计划,每年选派不少于350名50岁以下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到海南医学院或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参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每年定向培养不少于180名能扎根基层、技能良好的青年乡村医生。支持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年龄不超过65岁)、候鸟人才到村卫生室多点执业。乡村一体化管理后,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等保障政策。


强化政策机制支撑保障 实行村卫生室运营经费补助政策


《方案》提出,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政策。从2024年起,实行村卫生室运营经费补助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按7﹕3分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智能医疗辅助诊疗系统建设、乡村医生学历提升(中专升大专)、乡村医生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一次性补助等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


完善医保支持和药品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按规定将中药饮片及针刺类、推拿类、拔罐类、灸类等中医药适宜技术诊疗服务项目纳入村卫生室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普通门诊年度支付标准,适当向村卫生室倾斜,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建设,建立支持村卫生室发展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下沉到村卫生室。


强化信息化支撑。整合村卫生室所涉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5G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村医通”等信息系统,并集成至1个终端,全面配备安装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实现系统操作简单化、数据填报便捷化、信息共享实时化,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并向居民开放。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马珂

编辑:王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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