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陵水县群英乡在燃气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南平街三家店铺使用燃气进行切割加工的线索,该线索反映南平某贵五金店、南平某鹏五金店、南平某玻璃店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工作。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7月以涉嫌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工作对南平某贵五金店、南平某鹏五金店、南平某玻璃店立案调查,并核实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工作的违法事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规定,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南平某贵五金店、南平某鹏五金店、南平某玻璃店分别处以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来源: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王海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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