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公告

2025-02-2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以及《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规定要求,现开展我县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符合界定标准且此前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主动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界定标准,也应当主动申报。


申报方式:各单位自行下载《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见附件),填写并经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报送至以下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陵保路7号消防救援大队一楼防火办公室,也可发送扫描件至邮箱2907706412@qq.com。联系人:崔俊,联系电话:0898-83320119。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


附件:1. 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 《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说明

    3. 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


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一、制造业

1.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企业;

2.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上”指同一时间车间的员工在100人以上);

3.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洁净厂房;

4.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丙类厂房;

5.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等)价值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汽车、钢铁、造船、烟草、航天、铁路、纺织、造纸等企业。


二、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

1.单机容量300MW以上或者总装机容量600MW以上的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气);装机容量50MW以上的水力发电厂;装机容量50MW以上的风力发电厂;

   2.22万伏以上重要变电(配)站的使用、管理单位;

3.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

4.县级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的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企业

1.固定储罐总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存储站、储配站、灌装站)、气化站、混气站;

2.经营管道燃气(含天然气、油制气、水煤气、液化石油气等)的单位,或使用瓶组集中供应燃气的经营、管理单位。


三、批发和零售业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地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商场(商店、市场);

2.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存放总量达200公斤以上的商店;

3.二级以上营业性加油加气站(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加氢合建站)、加氢站。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交通运输业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候车厅、候船厅;

2.民用机场航站楼。

(二)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储罐场所),或储存丙类火灾危险性液体的专用储罐场所;

2.单层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多层占地面积96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物流仓库;

3.县级以上粮油储备库。

(三)邮政通信业

县级以上的邮政、通信枢纽单位。


五、住宿和餐饮业

1.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酒店;

2.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茶艺馆、营业性餐饮场所。


六、金融业

营业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证券交易场所、人才交易市场、彩票交易市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省级以上科研单位;

2.科研试验中具有爆炸危险的科研单位。


八、公共设施管理业

1.4A级以上的重要旅游景区;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九、修理服务业

Ⅰ类修车库(大于15个车位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


十、教育

1.学生住宿床位100张以上的学校或者省市区一级学校;

2.大、中型幼儿园。


十一、卫生和社会工作

1.二级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

2.住宿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

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介单位。

(二)文化艺术业

1.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三)体育

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

(四)娱乐业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以下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经营性夜总会、酒吧、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游艺、游乐场所。

2.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保龄球馆、旱冰场、洗浴(含桑拿洗浴、足浴)等营业性健身、美容美发、休闲场所。


十三、国家机关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十四、其他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2.大型商业综合体;

3.住宿床位100张以上的校外托管机构。


附件2


《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说明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辖

县(区、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和监管,地级市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对建筑体量大、火灾风险高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管。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县级以上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公告》和《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明确申报途径和时限,引导各单位自主进行申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各单位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

(二)自主申报。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应当对照《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严格自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企业按应急管理部门发证范围界定,省市区一级学校按教育部门认定标准界定,大、中型幼儿园规模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界定,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规模按《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2014)界定,二级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按卫健委医疗机构标准界定。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均需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公告》要求,于每年2月底前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前一年度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需重新申报。

(三)部门核准。县级以上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初步核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并发文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应当对主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准。

(四)确定和备案。经核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于每年3月底前按照管辖权发文确定,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申报主体和名称规范

重点单位原则上以经营或者使用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名称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证照登记名称,并注明本场所的建筑名称、广告名称、招牌名称等广泛周知的名称(以下简称“使用名称”)。下列特殊情形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申报和列管:

(一)单一产权建筑局部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时,局部符合界定标准的,承租、承包或者受托经营的单位应当独立申报备案;如建筑整体也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建筑的产权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当申报备案。

(二)一幢建筑物中有两个以上的产权单位,各自产权部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当独立申报备案;如建筑物整体也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由各方确定的统一管理单位申报备案。如统一管理单位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在其名称后备注建筑或服务项目名称,如XX物业公司(建筑或服务项目名称)。

(三)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在同一地点且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不论下属单位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均应当独立申报备案;其申报名称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同时备注所在区域,如:XX医院(XX院区)。位于同一地点的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如下属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也应当独立申报备案。其申报名称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后备注其所属上级单位名称,如:XX研究所(上级单位名称)。

(四)同一单位在不同地址有多处场所,符合界定标准的场所均应当作为重点单位进行申报。

(五)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当申报备案。

(六)位于同一区域的多栋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且同属一个产权单位或由同一管理单位运营管理的,按一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但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物,要将相关情况抄告住建部门,待其补齐手续后,再确定其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予以备案。

(二)年度内重点单位如有新增或者因调整不再符合界定标准的,在本年度或者下一年度依照规定统一调整。

(三)各地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遇到火灾风险高,有必要列为重点单位监管,但在《标准》中无准确对应单位类别的,可以按照“业态相近、行业相似”原则,对新业态、新产业按属性予以归类界定。如电竞酒店可按照宾馆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月子中心可按照托儿所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锂离子电池工厂可按照《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GB51377-2019)分类的火灾危险性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可按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储罐场所)或储存丙类火灾危险性液体的专用储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

(四)本《标准》中涉及面积的表述均指单体建筑;“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或本级。本说明中关于单位类别的确定仅适用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

(五)本《标准》中涉及床位的表述均按每人一床计算,如实际人数大于床位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


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王海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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