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坏记者采访设备,“冲动”不是挡箭牌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5-07-16

据“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15日上午,湖南媒体发布视频称,市民举报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买到疑似不合格产品,记者实地采访过程中遭企业负责人阻挠。视频画面中,一男子从记者手中抢过摄像机并重重摔碎,并试图抢夺记者手机。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视频一出,令人愕然,引发众怒。恰如中国记协所指出的,采访是记者的权利,正当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这位企业负责人公然砸毁记者摄像机,究竟哪来的胆子和底气?对此,这位负责人称,“事情发生像鬼一样,确实是冲动了,不能违法”。

轻飘飘的一句“像鬼一样冲动”,暴露出当事人对法律与监督的双重漠视——摄像机被摔碎的那一刻,法治的尊严以及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也碎了一地。

所谓“冲动”,不过是抗拒监督的托词而已。该负责人面对消费者时装得坦坦荡荡,记者一来就原形毕露。这种两面派做法说明,砸摄像机根本不是情绪失控,而是骨子里敌视舆论监督。真金不怕火炼,产品若真没问题,何必怕记者正常采访?暴力阻拦,只会引发更多公众质疑。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接到企业疑似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线索后,记者有权进行采访。无论是谁,面对记者采访都不应滥施暴力,“冲动”也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暴力阻挠记者合法采访、摔砸采访设备,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可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若毁坏价值较高的设备,还可能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等待这位企业负责人的将是法律的惩治。

企业害怕镜头,说到底还是自己心里有鬼。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涉事电缆不仅低于国标,连企业自己定的标准都没达到。记者想帮消费者弄明白此事,企业却用拳头回应,这种操作无异于自砸招牌。信誉比黄金还贵重,砸向摄像机的每一拳,都砸向了自家生意的根基。

监督镜头其实是市场的“照妖镜”。摄像机被摔砸、记者被推搡,伤的不只是媒体,更是整个社会的监督网络。企业负责人那句“不能违法”的醒悟来得太迟了,若不能真正学会敬畏监督、敬畏法律,只会成为法治社会的反面教材。

每一次追寻真相的努力都该得到保护,每一起阻挠记者的恶行都应受到惩罚。唯有如此,才能使更多企业在面对镜头时学会用事实说话,而不是用暴力沟通。

靠拳头不能捂住问题。越是“捂盖子”,越容易“捅娄子”。所有企业都该明白一个道理——砸记者摄像机的拳头举得越高,法律的铁拳就会落得越重。

编辑:李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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