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决定对我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统筹支付比例进行调整。相关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具体支付比例调整情况如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两病”门诊用药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原60%提高到70%,个人支付比例从原40%降为30%。
海南省医保局要求,各市县需强化政策宣传,提高“两病”保障政策知晓率;同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引导患者优先使用“两病”专项报销机制,确保“两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保障落到实处。
编辑:李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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