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维护沿海岸线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南省海岸治安管理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温馨提示,明确严禁驾驶沙滩车等陆地移动式装置实施妨害海岸公共安全的行为。
提示指出,在沿海岸线区域驾驶沙滩车等陆地移动式装置时,以下行为均在禁止之列:非法竞逐驾驶;醉酒驾驶;驾驶非法改装、加装动力设备的沙滩车等陆地移动式装置;冲闯或者故意穿行人员休闲游玩区等安全限制区域;实施妨害海岸公共安全的其他危险行为。
提示明确规定,若实施上述妨害海岸公共安全的行为,将依照《海南省海岸治安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七)项之规定,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相关线索将移交至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处理。
据了解,此次发布相关提示,旨在进一步规范沿海岸线区域沙滩车等陆地移动式装置的驾驶行为,从源头防范海岸公共安全风险,为游客及当地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海岸游玩环境。
编辑:李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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