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公安交警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人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培训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驾驶机动车训练的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经实地勘查研究,现将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培训路线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科目三驾驶培训道路训练线路
线路一:安马大道全路段(双向)
线路二:光岭路段至岭门路段(223国道232㎞~235㎞+700m)
线路三:G361国道吊罗路口至五一路段(G361 13㎞+100m~30㎞)
线路四:文黎大道与中心大道交叉路口至双湖大道环岛路段
线路五:英州高峰温泉开发区路段
二、培训时间
以上路段允许培训时间为每日08:00-16:00,20:00-22:00。(严禁教练车进入辖区其他路段进行培训。如遇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导致路线、时间变更,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内容为准。)
三、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期间,允许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指定道路外的其它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和训练,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5日

来源:陵水公安
编辑:符明警
审核:邓丽莎
监制:殷礼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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