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敲警钟,廉洁自律守初心——陵水法院公开审理冉某某受贿案

2026-03-28

3月25日,陵水法院对原陵水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冉某某受贿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陵水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生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16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5年,被告人冉某某在相继担任陵水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陵水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律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身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剖析了从一名领导干部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思想根源。

陵水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优势,通过公开庭审职务犯罪案件,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此次公开庭审将“身边事”变成“警示课”,通过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现场旁听,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切实强化了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的震慑力,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清廉陵水贡献力量。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木林

审核:陈日昇

监制:殷礼嘉

总监制:王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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