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7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及人事任免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海魂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董新富、黄源银、陈雷,县政府副县长尚治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兴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其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桂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决定接受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相关人员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请求的报告;审议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于2022年1月7日至9日在椰林镇召开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郑启荣的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免去李瑞军的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县政府办、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水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记者:记者 李智明 杨林音 实习生 方旖旎
编辑:王琪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