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配合县重点项目陵水热带林博园(大溪岭公园)落地建设,县林业局拟对大溪岭范围内国有林地加强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国有林地上擅自开垦种植或违规进行林下套种。
二、禁止在幼林地及新造林地放牧。
三、禁止未经审批在国有林地违法建设构筑物及硬化设施。
四、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凡在国有林地上已违法建设的构筑物和设施,须自行拆除并恢复林地生产条件。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322866。
陵水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8月13日
编辑:王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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