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海南省近日大力推广违规动火作业举报奖励工作,明确13类可举报的违规行为,群众举报经查实后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据了解,可举报的13类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包括:
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
未执行内部审批制度;
小型工程动火未按规定备案;
动火作业前未在显著位置进行公告提示;
动火作业人员无证施工;
作业现场周边存放大量可燃物或易燃易爆物质;
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
作业现场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没有消防用水;
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线、安全标识;
作业现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动火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
作业现场没有专门人员实施全过程监护;
动火作业结束后未进行现场复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选择“我要举报”,填写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据图片或附件进行举报。或是拨打电话“12345”或“12350”,说明隐患地址和类型等相关情况。
相关部门强调,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同时将对恶意举报行为予以严肃处罚。经核查属实且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行政处罚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编辑:李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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