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来源: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     2025-08-15

2025年8月15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调控政策的通知》(琼建房〔2025〕191号),推出多项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和用房,推进存量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并适当放宽面积标准。

盘活商服用地和商办用房:支持商服用地转型发展鼓励类产业或调整为安居房、租赁住房用地;符合规范的商办用房可转为租赁住房或安居房。

推行“以购代建”安置方式:商品住房库存较高的市县,在城市更新中优先采用收购商品房、房票等方式安置被征迁居民。

二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政策优化后,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分类标准,但保留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额未超20%免征)。

支持多孩家庭购房: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商业贷款时,名下住房套数认定可核减一套。

延续个税退税优惠: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是满足引进人才住房需求,人才购房补贴与租赁补贴可叠加享受。引进人才已获市县购房补贴的,仍可申领省级购房补贴;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是优化审批措施,灵活推行装配式建筑。因技术原因不宜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可调整建造方式。

优化全装修和现房销售制度:海口市将试点优化现房销售节点,具体方案报省住建厅备案。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强化金融支持、吸引人才等多维度措施,推动海南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

编辑:王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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