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征收土地预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海南陵水海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涉及黎安镇黎丰村第一、二、三、四村民小组(具体位置以项目信息影像图为准)。
二、我镇作为征地实施单位,已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青苗、附着物、坟墓进行了清点登记,目前尚有部分坟墓无人清点认领;为加快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尚未对该区域内坟墓进行清点登记的农户或产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5日止)到黎安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将按无主坟墓处理,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编辑:王海滔
审核:李霜梅
监制:殷礼嘉
总监制:王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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